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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罗定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发布时间 : 2024-01-12 23:02
来源 : 罗定市人大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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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定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罗定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24112罗定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罗定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罗定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12930日在罗城举行。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议罗定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罗定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罗定市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4年预算草案,批准罗定市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4年市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罗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罗定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罗定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票决罗定市人民政府2024年民生实事项目;

八、有关选举事项;

九、其他。

遇有特殊情况,大会召开时间需调整,市人大常委会授权主任会议决定后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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