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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列席和邀请列席罗定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人员的决定
发布时间 : 2024-01-12 23:11
来源 : 罗定市人大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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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定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列席和邀请列席罗定市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人员的决定

2024112罗定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不是罗定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下列人员,列席和邀请列席罗定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一、市领导;

二、其他云浮市管处级干部;

三、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

四、各镇(街)党政负责人;

五、各镇(街)人大主席(主任)、副主席(副主任);

六、市人大机关副科及四级主任科员以上干部;

七、邀请出席政协罗定市委员会十一届四次会议的委员及列席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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