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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翰墨传廉韵 清风润泷州”书画摄影作品征集活动公告
发布时间 : 2023-02-23 10:22
来源 : 罗定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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翰墨传廉韵 清风润泷州”书画摄影作品

征集活动公告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传递清正廉洁价值理念,弘扬崇廉拒腐社会风尚,经研究,决定于2023年5月举办翰墨传廉韵  清风润泷州书画摄影作品展,现将作品征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展览以翰墨传廉韵  清风润泷州为主题,积极宣传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廉洁文化建设成果,营造“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风气。 

二、活动组织

活动由罗定市纪委监委、罗定市文联主办,罗定市博物馆、罗定市书法家协会、罗定市美术家协会、罗定市摄影家协会办。

三、征集对象

全市广大书画、摄影爱好者    

四、征集作品内容

(一)以廉洁奉公、反腐倡廉为主题,蕴含罗定特色廉洁文化因素的书法、绘画作品;

(二)以廉洁文化为主线,反映新时代罗定党风政风、纪检监察工作等内容,体现清雅高洁的志趣和意境的摄影作品。

五、活动安排

(一)稿件征集阶段:即日起至410日。

1.作品要求:参展作品要求主题鲜明、立意新颖、内容健康向上,倡导“知廉、敬廉、践廉”风尚,政治性、思想性、艺术性相统一。

1)书法作品:来稿仅限毛笔书法作品。书法作品不超过四尺,作品以竖式为主,不收横披。草书、篆书另纸附释文,个别异体文字请附文字出处的复印件。书法作品每人投稿限一件,所有来稿均不收托底和装裱件,不符合规格的一律不予评选。

(2)美术作品:参赛美术作品属油画,水粉、水彩等画种尺寸不超1米,自行装框;中国画尺寸:4尺竖幅、条幅,4尺斗方均可,不用装裱。参赛者可提交1至3幅作品以优评选。

(3)摄影作品:参赛摄影作品可以是风貌、人物肖像、新闻纪实及工作现场、先进人物等场景。可提交组照或单幅彩色作品(组照按一幅计,每组不超过6张)。作品文件格式为 JPG(JPEG)或 RAW 格式(单张作品数据量不得小于3M);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只可作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微调,不得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技术处理),拍摄器材不限。摄影作品每人投稿不超过10幅。参加过各类摄影比赛获奖的作品,或2021年以来拍摄的作品可参赛。  

投稿作品请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姓名、性别、常用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作品尺寸、作品名称等信息。其中摄影作品落款必须使用真实姓名,禁用笔名和他人姓名参赛,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参赛者应保证其所报送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凡上述保证失实导致相关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参赛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存在著作权问题或纪录类作品真实性问题等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收回作品奖金和荣誉证书。

2.作品报送:个人投稿数量以各类别要求为准,投稿截止时间:2023年4月10日。

书法作品、美术作品参赛者请将作品送至罗定市文联(地址:罗定市罗城街道兴华一路33号

摄影作品参赛者请将作品电子版(格式要求如上)发送至罗定市文联电子邮箱进行投稿邮箱:LDWL3726624@126.com )

联系人:辛小姐;联系电话:0766—3726624

(二)作品评选阶段:4下旬。

1.组织评选: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组成评委会,对参选作品进行评审,选出一、二、三等奖和入展对所有获奖作品,主办方有展览、出版、宣传、收藏及处置权,不再另付稿酬。

2.奖项设置:本次征集活动分书法、绘画、摄影作品三大类各设一等奖2名(奖金1000元)、二等奖3名(奖金800元)、三等奖5名(奖金500元)和入展30名(奖金200元),并为获奖人员颁发相关证书。

(三)作品展示阶段:5月。

5月将在罗定市博物馆举办翰墨传廉韵  清风润泷州书画摄影作品展。届时相关媒体将开辟专栏,对优秀作品进行线上展示。

(四)未入展作品事项

未入展的书法、美术作品,作品作者可于2023年5月30日前到罗定市文联自行取回,逾期视为作者放弃作品所有权,由活动组织单位进行处置。

未入展的摄影作品,其参展电子版罗定市摄影家协会不作保存,作品所有权归于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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