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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定市纪委市监委关于5起扶贫领域典型违纪违法问题的通报
发布时间 : 2018-04-09 16:20
来源 : 罗定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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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定市纪委市监委关于5起扶贫领域

典型违纪违法问题的通报

 

    近年来,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和云浮市纪委深入推进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要求,严肃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现将其中5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罗定市附城街道沙口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梁灿荣以妻子的名义,采用虚假资料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2年4月,梁灿荣在协助附城街道办落实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在已有楼房居住的情况下,以其妻子蒙×珍的名义采用虚假资料手段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1000元。鉴于其能主动投案坦白自己的违纪违法行为并积极退清赃款,梁灿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罗定市生江镇双脉村委会副主任苏洪华在低保资格审核工作中优亲厚友,不如实申报其父母审核资料问题。苏洪华父母苏×、彭×梅户从2001年6月开始领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2014年7月,经罗定市民政局审核苏×户已不符合低保条件,但苏洪华在为其填报家庭情况资料时,没有将自己和弟弟的家庭成员及经济收入情况如实填报,致使苏×户从2014年8月至2016年5月继续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共8870元。苏洪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罗定市连州镇木坪村委会委员林景珍在危房改造工作过程中,收取“辛苦费”问题。2010年,林景珍协助木坪村委脉塘村村民彭×耀申请了危房改造款10000元。2011年6月,林景珍收取了彭×耀给予的帮其办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辛苦费3100元。林景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罗定市龙湾镇双合村委会党总支部副书记谭千贤徇私舞弊违规帮助亲属申领国家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2年,谭千贤在明知其哥哥谭×贤的儿子谭×荣没有建房不符合申请条件的情况下,未经村委会集体讨论和公示,帮助谭×荣填写申请表和虚构建房照片资料,并利用其保管村委会印章之便,在上述申请表的村委会初审意见栏上出具“同意申请”意见及加盖村委会印章后提交上级审核。2012年12月,谭千贤两次代谭×荣签领危房改造资金共11000元后转交给谭×贤。谭千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罗定市金鸡镇人民政府农业经济办公室主任朱新任在开展农村危房改造申报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2016年,金鸡镇坪塘村委会将申报危房改造的梁×坤等9户名单上报金鸡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朱新任对梁×坤、程×金2户进行了入户核查,对张×南等7户没有入户核查,只作纸质审核,便将全部9户的信息资料上传到“全国农村住房信息系统”,并在其中的张×南等5户的申请审批表加具“同意危房改造申请”的意见并签名确认,将这5户的《一户一档》资料上报到罗定市城乡建设局。后经上级有关部门核实,张×南等7户不符合申报条件。朱新任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以上5起典型案例反映出一些基层干部在工作中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失职失责,严重损害了贫困群众的切身利益,影响党和政府形象,侵蚀党的执政基础。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十分重要的政治任务,全市各级党组织及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强化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扶贫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下阶段,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大惩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工作力度,开展专项治理,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坚决斩断伸向扶贫资金的“黑手”,以铁的纪律推动精准扶贫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为我市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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