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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五个坚持” 落实“五个推动”
发布时间 : 2020-03-31 15:38
来源 : 罗定市人大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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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五个坚持”   落实“五个推动”


——罗定市认真贯彻实施《广东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 

    

罗定市辖17个镇、4个街道;17个镇共有镇级人大代表1221名。罗定市及各镇高度重视《广东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贯彻落实,将贯彻实施《条例》与贯彻省委、云浮和罗定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与落实县乡人大工作十条”“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年结合起来,做到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突出五个坚持,落实五个推动,进一步提升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水平。20191月,罗定市苹塘镇、生江镇人大主席团均获得广东省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先进集体称号(云浮共5个镇获得表彰)。罗定市在《条例》41项量化具体工作中,全面落实的达到35项、部分落实的6项。

一、坚持党委领导与人大指导双到位,推动条例规定逐项落实

在《条例》贯彻实施过程中,罗定市、镇党委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领导核心作用;各镇人大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定期向镇党委请示汇报年度工作计划、行使职权中遇到的重要事项,主动争取镇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为全面贯彻实施《条例》提供坚强的保障。一是把好方向,2019年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后,罗定市在云浮市各县(市区)中最早召开党委人大工作会议,制定责任清单,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提出了明确方向和具体要求。各镇党委每年听取1-2次人大工作汇报,专题研究人大工作并帮助解决遇到的实际问题。二是管好全局,针对人大主席、副主席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问题,各镇党委坚持总揽全局、协调各方,进一步理顺乡镇领导班子分工安排,镇人大主席、副主席不分管政府相关工作,让人大负责同志将更多的时间精力投入到人大本职工作中。三是树好权威,各级党委全力支持镇人大依法履行职权,支持镇人大探索开展评议部门工作、满意度测评、镇政府负责人述职等监督工作,其中要求各镇政府负责人在任期内全部向人大代表述职一次,不断强化人大地位、树立人大权威。

罗定市人大常委会一直以来十分重视对镇人大工作的指导。业务指导从,先后出台镇(街)人大工作规范化指引、人大会议工作手册、人大制度汇编等,对代表履职活动的组织、代表的补选和资格审查、镇人大会议议程乃至主持词等各项细节都提供了详细的指引和参考;坚持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通过以会代训提升镇人大负责同志的工作水平。学习宣传从,在《条例》征求意见阶段,已第一时间转发,引导乡镇人大干部提前学习;《条例》发布实施后,通过印发小册子、制作宣传专栏以及组织培训班、召开主席团会议、举行履职座谈会等方式将学习宣传工作抓实抓到位,切实提升《条例》知晓率。督促检查从,实行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包镇指导的方式,定期对各镇贯彻《条例》和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年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适时通报,确保《条例》严格落地落实。

二、坚持人员配备与经费保障双到位,推动基层建设有序推进

罗定市聚焦基层国家权力机关建设,切实加大对乡镇人大工作的人员、经费保障力度,夯实基础基层工作,不断提升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水平。一方面,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优化人员配备。罗定市委高度重视人大干部队伍建设,于2016年开始为各镇配备人大主席、副主席各1名;于2017年独立设置镇人大办公室(原在党政办公室挂牌),设办公室主任1名;并配备1-2名人大专职工作人员(即各镇均有4-5名人大干部)。优化主席团成员构成,按照主席团由七至十一人组成的要求进一步压减镇人大主席团成员中领导干部的比例,充实基层代表和有关方面的代表,其中各镇镇委书记、镇长(镇委副书记)一般都担任镇人大主席团成员;主席、副主席均不担任国家行政机关的职务,也不再分管政府专项工作。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强经费保障,理顺支出程序。各镇人大工作经费、代表活动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罗定市级财政也加大对镇人大工作经费投入,其中2019年支持各镇人大工作经费共51万元、镇级人大代表活动经费80多万元,为镇人大工作开展提供有力保障。为确保应支尽支,全市统一了镇级人大代表活动经费标准、对无固定收入代表执行代表职务的补贴标准。为确保专款专用,各镇均设立人大主席团财政账户,实现经费专账、专管、专用,提高了经费使用效率,也扭转了镇人大经费需向镇政府申请、政府决定人大活动经费的局面。

三、坚持制度建设与程序执行双到位,推动人大业务更加规范

罗定市着力抓好人大工作制度建设,严格执行法律规定的程序,不断提升人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一是规范工作制度。罗定市早于《条例》公布施行前,已指导各镇健全了人大会议议事规则,对镇人大会议议程、会期、审议、组织工作等进行规范。各镇还相应建立完善了向镇党委请示报告、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主席团会议议事规则、代表联系群众、代表向选民述职、档案管理等制度,进一步提升人大工作制度化水平。二是规范会议组织。各镇严格落实关于镇人大会议、主席团会议的次数、日程、议题等各项要求,以严格的程序确保会议的质量;市人大加强对镇人大会议会前、会中、会后的指导,市人大、市委组织部派员列席镇人大会议,指导各镇精选议题、充实内容、创新形式,进一步提升人大会议质量。三是规范选举程序。规范了人事选举工作、补选镇人大代表等指引,换届以来各镇补选镇人大代表31名,均做到程序一项不少、环节一个不漏、时间一步不差。统一配备了宣誓台、宪法本、任命证书等设备和文书,选举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均严格落实被选举人同代表见面、宪法宣誓等程序。

四、坚持激发活力与自加压力双到位,推动代表作用更好发挥

罗定市在抓好代表培训、加强议案建议督办、强化履职服务保障、高质量开展代表主题活动等基础上,坚持激发代表履职活力、推动代表自加压力两手抓,着力建好联络阵地、抓好活动创新、用好履职档案,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一是联络阵地全覆盖。罗定市积极探索代表联络阵地建设,2015年建成了云浮市第一个镇级的人大代表之家(生江镇),2017年建成了云浮市第一个村级的人大代表工作室(罗镜镇水摆村),并分别升级为镇人大代表中心联络站、村人大代表联络站;积极探索在代表家中、工作场所建立人大代表联络点,公开代表姓名、电话、地点等信息,打通人大代表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目前,全市共建成人大代表中心联络站21个、人大代表联络站59个、人大代表联络点156个,形成多层次、全覆盖的镇、村、户三级联络阵地,实现代表联络阵地建设全覆盖,让代表议事有场所、学习有去处、交流有平台。二是活动创新全方位。信息化建设初显成效,在云浮市率先上线了互动式微信公众号,精心打造指尖上的智慧人大,建成一键通平台,为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提交建议、批评和意见提供信息化、便捷化的渠道,进一步激发代表履职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责任感。全员化推行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要求直接选举的人大代表在任期内全部回原选区报告履职工作一次,至2019年底已述职182人次,引导人大代表自觉接受选民监督、自加压力。常态化开展人大代表联系选民群众活动,各镇自2015年起每月开展活动不少于一次,广泛听取群众呼声、收集群众意见,及时转交政府相关部门办理,推动基层民生问题得到有效解决。2019年各镇依托联络站共开展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活动319场,收集整理群众意见建议392件,目前已办结362件,既落实了群众诉求,也激发了代表履职动力。三是履职档案全公开。全面建立人大代表履职档案,实现一人一档案、一人一日记,详细记录代表信息、提交建议、联系群众等履职情况,让人大代表履职写在纸上、记在案上。全面启用人大代表履职信息化系统,依托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开代表基本信息、履职活动,引导代表在网上亮身份”“晒成绩,让选民群众知人、知情、知政,倒逼人大代表自加压力,切实改变工作做多做少一个样、履职是好是差一个样的情况。

五、坚持创新形式与注重实效双到位,推动监督实效不断增强

各镇人大每年选择若干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重大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视察、调研、约见、询问、执法检查等形式,创新开展主题议事会、满意度测评、人大讲坛等监督工作,切实增强监督实效,促进政府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并取得实效。全面开展镇政府负责人述职评议工作。要求镇政府负责人在任期内全部向代表述职一次,已安排22人在人大会议上向代表述职并接受代表提问、测评,既加强了对选举产生的国家工作人员的监督,也增强了政府依法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全面开展三议一评分组跟踪监督。各镇人大围绕乡镇政府工作报告中列出的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及重点议案建议,每年确定若干专题,归类分解交由相应专业小组进行全程跟踪监督。2019年,17个镇共围绕53个专题进行跟踪监督,有力推动党委决策部署、政府重点工作的落实和群众关心关注问题的解决。全面开展专项工作满意度测评。各镇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在年中人大会议相应听取和审议脱贫攻坚、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特色农业产业发展等专项工作报告,并由代表进行满意度测评,通过测评肯定成绩、发现不足、督促整改,不断推进工作开展。全面开展代表建议重点督办工作。建立镇人大主席、副主席督办重点建议机制,将群众反映比较普遍、涉及全局性的意见建议纳入到镇人大主席、副主席重点督办的内容,通过持续督办、以点带面,有效推动船步镇甘步村五保老人集中居住点建设、罗平镇石牛塘山塘水库坝基修缮、泗纶镇大王山公园升级改造等民生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进一步提升了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六、《条例》贯彻中存在的主要不足

1.乡镇人大代表履职水平还不够高。镇级人大代表多数来自农村一线,相当部分代表文化素质不高,履职意识不强,履职能力不足,难以提出有针对性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履职情况与法律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

2.近年来乡镇人大工作和活动经费得到了有力保障,但经费使用缺乏细化方案,未能发挥出经费的最大效能。

3.个别镇人大干部还存在专职不专的问题,需分管本镇大量的工作,导致没有较多精力和时间开展人大工作;而且镇人大干部变动较快,人大工作延续性不好。

下一阶段,罗定市将在省和云浮市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继续加强对《条例》贯彻实施的督促落实,对标对表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年的目标任务,将各项措施落细落实落具体,进一步提升镇级人大工作和建设水平,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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