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纪委监委对罗定市畜牧兽医渔业局生猪屠宰监督管理股股长黎专权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黎专权在担任生猪屠宰监督管理股股长和参与市生猪办日常协调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于2017年5月至2018年5月,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多次收受陈某某等7名肉商款项用于家庭及个人日常消费。黎专权明知陈某某等7名肉商可能存在违反生猪屠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但其收受上述肉商款项后,对他们不再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黎专权身为党员干部,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属受贿,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的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黎专权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受贿犯罪的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