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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定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 2021-10-19 23:59
来源 : 罗定市人大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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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定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1019在罗定市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罗定市人民检察院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五年的工作回顾

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罗定市人民检察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有力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我市中心工作,全面履职担责,在服务发展大局、维护公平正义上聚焦发力,在深化检察改革、全面从严治检上积极作为,各项工作稳步前进,取得了一定成绩。五年来,在文明单位建设、机关党建、业务竞赛等方面,获得各类表彰奖励70多项,其中,获全国性荣誉5项、集体表彰20次,个人表彰50人次。

一、发挥检察职能,参与社会治理,全力助推罗定长治久安

(一)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批准逮捕2209人,起诉2778人。对抢劫、绑架、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批准逮捕156人,起诉158人;突出惩治盗窃、诈骗、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批准逮捕444人,起诉462人。提前介入涉疫情刑事案件14宗,批准逮捕妨碍疫情防控犯罪6人,起诉13人,为罗定保持“疫情零发”作出检察贡献。

(二)持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工作。落实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制定15项相关工作制度,向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31份,推进“行业清源”(1)。自开展扫黑除恶工作以来,起诉涉黑恶犯罪97人,依法办理了叶某新等23人涉黑案、唐某荣等11人涉恶案、蓝某灿涉恶“保护伞”案等一批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2.08涉黑专案”办案组获广东省人民检察院集体嘉奖,制作的扫黑除恶专题短视频《他们,是谁?》获全国第五届平安中国“三微”比赛最佳短视频奖。

(三)依法惩治毒品犯罪。立足检察职能,结合罗定毒品犯罪多发高发的严峻现状,把惩治毒品犯罪纳入刑事检察常态化重点工作,批准逮捕毒品犯罪449人,起诉427人。突出办理了欧某东非法持有毒品案、蔡某芬等6人贩卖毒品案等一批涉新型毒品重大案件,有效遏制新型毒品蔓延势头。通过开展禁毒宣传活动、发放禁毒宣传资料等措施,努力提升全民禁毒意识。

二、服务中心大局,积极担当使命,全力保障罗定高质量发展

(一)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积极应对意识形态领域风险,制定5项意识形态工作制度,突出办理了沈某梅、陈某英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案等涉邪教案件。积极防范经济领域风险,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34人,重点办理了我市首例运输假币案、“尚保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等一批案件。把重大风险防范化解的意识贯穿到检察工作各个领域,助推罗定市经济社会和谐稳定。

(二)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积极参与脱贫攻坚战,依法起诉影响扶贫工作犯罪9人。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31件,救助因犯罪侵害等致生活陷入困境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57人,发放救助金52.7万元,有效防止因案致贫返贫。我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得到省检察院的肯定,2件司法救助案被省检察院评为优质案件。

(三)全力保护生态环境。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45人,办理相关公益诉讼(2)案件46件,向有关责任人追偿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损失合计人民币300多万元。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28份,督促清理公路沿线垃圾30多吨、河道垃圾及水上漂浮物8000多吨,整治饮用水源地1处、河道长度60公里、水域面积30万平方米,助力我市改善生活环境和河水生态环境。

(四)大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突出稳企业保就业,大力惩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起诉28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的意见》精神,依法对8名涉嫌犯罪的民营企业负责人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起诉恶意欠薪犯罪11人,为农民工追回被拖欠的工资近200万元。

三、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全力提高检察公信力

(一)大力加强刑事诉讼活动监督。积极落实“两法衔接”(3)工作机制,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刑事案件42件。提前介入刑事案件180多件次,监督侦查机关依法立案57件,撤案40件,纠正漏捕漏诉206人。持续加强侦查活动监督,发出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建议共399份。依法履行审判活动监督职责,对3件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

(二)扎实推进民事检察工作。受理各类民事监督案件58件,其中对生效裁判提请上级检察院提出抗诉2件,发出审判程序违法监督和民事执行监督检察建议9份并被采纳,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44万多元,促成息诉服判 34件,全面加强对民事审判活动、生效裁判、执行活动的监督。

(三)依法强化行政检察工作。受理行政非诉执行(4)监督案件82件,督促有关行政机关恢复耕地1200多平方米,挽回国有财产损失50000多元。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31份,推动行政非诉执行活动规范进行,检察机关“一手托两家”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四)积极拓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24件,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80份,行政机关回复整改率100%;发出民事公益诉讼诉前公告39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3件。积极开展红色革命资源和文物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对受损英烈纪念设施、文物进行修复,保护了我市历史文化资源。

(五)深入推进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办理刑事执行案件4242人,纠正了一批久押不决、超期羁押的案件;对刑罚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515份。积极开展“减假暂”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核查了90年代以来 “减假暂”案件档案200件。通过上述工作,确保刑事执行活动依法公正开展。

四、牢记根本宗旨,践行司法为民,全力增进民生福祉

(一)守护“舌尖上”“脚底下”的安全。起诉危害群众食品药品安全类犯罪35人,办理该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4件,向有关责任人追偿惩罚性损害赔偿400多万元,督促相关职能部门销毁货值人民币270多万元的假冒伪劣商品、对我市480家餐饮行业服务商、所有食品无人售卖机进行了排查整改;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修复有问题窨井盖88个、盲道297处。

(二)“将心比心”办好群众信访。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严格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的要求,全面做好及时反馈、释法说理工作,共妥善处理群众信访825件次,所有信访件均实现了七日内程序回复和三个月内按期答复。以 “案结事了政和人和”为工作目标,建立重大疑难复杂信访案件办理机制,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五年来未发生涉检非正常访。

(三)倾情守护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对涉嫌犯罪未成年人提起公诉141人,相对不起诉(59人,附条件不起诉(67人。依法起诉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151人。严格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7),首次建议人民法院对1名猥亵儿童的被告人适用职业禁止规定(8),首次向涉案未成年人的2名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推动未成年人“一站式”关爱中心(9)建设,促进询问、证据提取一次完成,全力防止“二次伤害”。

五、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破解难题瓶颈,全力提升工作效能

(一)持续深化司法体制及配套制度改革。积极推动四项重点改革(10),顺利完成3批次员额检察官遴选工作,实现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同时组建18个检察官办案组,细化岗位职责权力清单,合理划分办案权限,把司法责任压到实处;适应人财物省统管的需要,形成一套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积极稳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实现简政增效。建立健全检察官业绩评价机制,进一步激发检察官办案效能。完善与市纪委监委的工作衔接机制,依职能起诉职务犯罪33人。

(二)坚持以新发展理念推动检察工作。严格落实认罪认罚从宽(11)制度,促成1096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坚持少捕慎诉慎押,依法不批捕624人、不起诉98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112人,建议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56 人,最大限度降低审前羁押率。切实推行“捕诉一体”(12)工作机制,简易程序、速裁程序适用率明显上升,案-件比(13)从2019年的1.56降至今年的1.21。通过上述举措,办案质效得到大幅提升。

六、全面从严治检,建强检察队伍,全力激发干警工作活力

(一)坚持政治建检不动摇。建立“第一议题”与每月专题相结合的政治学习制度,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等专题教育,推动政治学习常态化制度化。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结合新时代“五好”基层检察院建设(14),完善基层党组织,制定10项党建工作制度,打造“精细务实思建”(15)特色品牌,推动党建工作与检察工作融合发展。

(二)坚持作风建设不松懈。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一岗双责”。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刀刃向内的决心和勇气,严肃整治“六大顽瘴痼疾” (16),维护检察队伍肌体健康,同时,着眼于长远,制定完善了33项长效性规章制度,巩固教育整顿成果,推动长效常治。

(三)坚持素能建设不放松。坚持以“能力强、业务精”为目标,组织开展各类培训、练兵1100多人次,多名干警在各级业务竞赛、案例评比、征文等活动中获奖。其中,1人获得最高人民检察院“建好建强新时代基层检察院”主题调研征文三等奖,1人获得全省行政检察业务竞赛第四名。

(四)坚持文明建设不停步。融合院史陈列室、党员活动室、新时代文明实践站、道德讲堂打造“四合一”的党员教育基地,建设党建、廉政、法治等文化长廊,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文体活动,丰富干警的文化生活,凝聚新时代检察队伍的精气神。

七、深化检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全力提高检察工作满意度

(一)主动接受各界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专题汇报了刑事审判活动监督、公益诉讼检察等工作,并就民事检察工作接受云浮市人大常委会专项检查。主动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联系,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参加“检察开放日”等活动86人次;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活动25人次,拓展群众有序参与和监督司法的渠道。

(二)以公开赢公信。依托12309中国检察网、“罗定检察”“两微一端”平台(17),公开法律文书1323份,发布案件信息4019条、典型案例及工作信息591条,在2020年度“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中获得第一名。常态化开展公开审查,举行公开听证20次,公开答复刑事申诉案件21件,提高了司法公信力。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在过去五年中取得的成绩,是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的结果,是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热情关心、有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以及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回顾过去,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与党和人民的更高要求、时代发展赋予的更重责任不尽适应。一是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治思维维护稳定、化解矛盾、推动发展的能力仍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法律监督职能的发挥还不够充分,规范监督的制度机制不够完善。三是司法体制改革配套制度还不够完善,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下大气力,切实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检察工作任务

各位代表,未来五年,是全力实施“十四五”规划的五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面对新形势,我们确定今后五年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对广东工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扣省委“1+1+9工作部署和云浮市委工作要求,围绕罗定市委全面推进高标准党建、高质量发展、高成色民生、高效能治理“四大部署”要求,以完善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体系、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为主线,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不断加强基础工作和基本能力建设,优化“四大检察”(18)“十大业务”(19)法律监督格局,为建设风清气正、宜居宜业、平安和谐的现代化美丽罗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根据这一工作思路,今后,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20):

一是强化司法保障力度,全力服务高质量发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十四五”时期云浮、罗定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找准检察服务的着力点,探索护航高质量发展新模式。依法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重暴力犯罪、经济金融犯罪、网络犯罪,促进防范化解各种社会安全风险,助推更高水平的“平安云浮”“平安罗定”建设。主动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强生态文明司法保护,从严惩治危害粮食安全、食品药品安全和污染环境等犯罪,加大危害安全生产犯罪防治力度,实现未成年人全面综合保护,增进民生福祉,助推更有温度的“幸福云浮”“幸福罗定”建设。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和惩治毒品犯罪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大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打击力度,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化法治进校园、进社区等活动,促进全民法治观念养成,助推更高质量的“法治云浮”“法治罗定”建设。

二是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全力维护司法公正。聚焦检察工作主责主业,深化“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做实做强做优“十大业务”。积极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持续加强刑事诉讼活动监督,坚决纠正刑事立案、侦查活动和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形和问题。深入开展刑事执行检察,加强对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坚决纠正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做优民事检察,加强对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程序违法、裁判显失公平等突出问题的监督,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不断深化行政检察,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促进案结事了政和。稳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创新公益诉讼检察办案机制,依法谨慎拓宽公益诉讼办案领域。持续加强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常态化开展公开听证,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三是提高自身建设质量,全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旗帜鲜明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始终把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这个根本要求贯彻于检察工作的全过程,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以落实罗定市委关于打造学习型、服务型、担当型、实干型、廉洁型的干部队伍为目标,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等活动,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推进党建、业务和队伍建设深度融合,大力强化素质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干警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专业作风和专业精神;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全面从严治党治检主体责任,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巩固提升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效,常态化整治顽瘴痼疾,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新的征程,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牢记初心使命,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建设风清气正、宜居宜业、平安和谐的现代化美丽罗定贡献检察力量!

名 词 解 释

1. “行业清源”: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六清”行动之一,要求集中整治十大行业领域涉黑涉恶突出问题。特别是要整治黑恶问题多发行业,紧盯传统行业的粗放管理问题、资源行业的非法垄断问题、娱乐行业的藏污纳垢问题、新兴行业的野蛮生长问题,推动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健全市场准入、规范管理等机制,坚决杜绝“有证难管、无证不管”。

2. 公益诉讼:指检察机关根据法律授权,对侵犯国家或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法院起诉,依法追究相对人法律责任的诉讼活动,分为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2017627,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明确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写入法律,标志着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正式确立。

3. “两法衔接”: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是检察机关、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政府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执法机关探索实行的旨在防止以罚代刑、有罪不究、渎职违纪等社会管理问题而形成行政执法与司法合力的工作机制。

4. 行政非诉执行:是指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法定期限内,既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又拒不履行已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时,行政机关或行政裁决行为确定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由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措施,使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得以实现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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