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工作程序 > 正文
纪检监察机关分级受理举报
发布时间 : 2020-09-09 16:04
来源 : 云浮市纪委
浏览次数 : 1498 【字体:
背景颜色:
分享到:


      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受理举报。

省纪委省监察厅主要受理:反映厅级党员干部、县(市、区)委书记等省管干部问题的举报;

市纪委市监察局主要受理:反映市管处级党员干部问题的举报;

县纪委县监察局主要受理:反映科级、一般党员干部问题的举报;

镇、街道纪(工)委受理:反映镇(街)一般干部和村(居)党员、党组织问题的举报;

省、市、县三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派驻(出)机构受理:反映驻在单位(或联系单位)及其下属单位党员干部问题的举报。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
相关文章
版权所有(c) 罗定市纪委监委 ,未经许可 不得擅自复制、镜象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 罗定市纪委监委  承办单位: 罗定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罗定市纪委监委 制作和维护   
ICP备案: 粤ICP备09004295号    网站标识码:4453810038    公安备案: 粤公网安备 445381020000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