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受理举报。
省纪委省监察厅主要受理:反映厅级党员干部、县(市、区)委书记等省管干部问题的举报;
市纪委市监察局主要受理:反映市管处级党员干部问题的举报;
县纪委县监察局主要受理:反映科级、一般党员干部问题的举报;
镇、街道纪(工)委受理:反映镇(街)一般干部和村(居)党员、党组织问题的举报;
省、市、县三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派驻(出)机构受理:反映驻在单位(或联系单位)及其下属单位党员干部问题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