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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定市纪委监委关于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发布时间 : 2020-10-20 08:12
来源 : 罗定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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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驰而不息纠“四风”,严肃查处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持续释放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现将我市近期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塘镇红星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陈永汉等人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7年6月至2018年12月期间,塘镇红星村委会干部陈永汉等5人以业务接待、加班等名义,使用上级下拨的村级办公经费到镇内饭店吃喝31次,餐费开支共11602.07元。红星村委会干部使用村级办公经费进行吃喝的行为,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陈永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余4塘镇党委给予批评教育处理,违规公款吃喝餐费全部退缴至村委会账户

2、围底镇宦塘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陈良兴等人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5年1月至2017年6月,经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陈良兴同意,宦塘村委会使用上级下拨的办公经费向7名村干部发放通讯补助共计15500元。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陈良兴、原村报账陈槐江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3、分界镇分界村委会主任张春茂等人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7年2月至10月,分界村委会干部张春茂、张光伟、张强、黎玉玲等人在未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情况下,使用村集体资金向村干部发放春节值班补助、通讯补助、劳动节补助、高温补助、国庆节补助共10300元。张春茂、张光伟、张强、黎玉玲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4、榃滨镇梅竹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棠等人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4年5月,帮扶单位佛山市三水区财政局划拨扶贫资金10000元给梅竹村委会,要求用于购置办公设备。同年5月30日,经村委会干部集体商议,决定将上述资金以“2013年扶贫工作奖励”的名义进行发放。2015年6月至2017年1月,梅竹村委会在未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情况下,经村干部集体商议决定,使用村集体资金向村干部发放津补贴、奖金共计75446元。村委会干部李棠、马银良、杨柱、陈锦洪、钟永波、韦华洪、崔绍安等7人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案例,有的违规发放津补贴、有的违规公款吃喝,甚至延续到党的十九大后,情节比较典型,性质比较严重,这充分说明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纠治“四风”没有休止符。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深刻汲取教训,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增强执行纪律规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各级党组织要从严从紧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专责,保持“惩”的力度,巩固“严”的氛围,对不收敛不收手的坚持露头就打、精准纠治,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推动全市作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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