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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定市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及职责
发布时间 : 2016-12-01 08:18
来源 : 罗定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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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定市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

何伟盘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主持市纪委全面工作。

刘金光  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协助书记分管市纪委常委会日常工作。主持监察局全面工作,主管办公室、组织部、第一、二、三、四纪检监察室工作。联系市直纪工委、审计纪检组

陈观明  市纪委副书记,协助书记工作。主管党风政风监督室、传部、信访室(举报中心)、案件监督管理室、件审理工作。联系第一纪工委、政法纪检组

陈星文  市纪委常委,分管组织部、第一纪检监察室工作。联系第二纪工委、教育纪检组

陈仙林  市纪委常委,分管第、四纪检监察室工作。联系第三纪工委、工交建纪检组

梁文跃  市纪委常委,分管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举报中心)工作联系卫生纪检组、农林水纪检组

黄炳毅  市纪委常委,分管办公室、第二纪检监察室工作联系财经纪检组

覃  婷  市监察局副局长,分管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工作

赖劲威  市监察局副局长,分管宣传部工作。负责委局工、青、妇工作

主要职责

(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省委、省政府、省纪委、云浮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和罗定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协助罗定市委抓好党风建设,组织协调全市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监督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镇街人民政府、罗平农场及其领导成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市政府决议和命令的情况。

(二)负责检查并处理市委、市政府各部门,各镇街、罗平农场党的组织和市管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三)负责查处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镇街政府、罗平农场及其市管的领导成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政纪的行为;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和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四)负责作出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政纪教育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廉洁从政的教育工作。

(五)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

(六)负责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和综合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抓好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执法监察工作以及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和督促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相关工作。

(七)负责拟订全市预防腐败工作规划、政策、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全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八)负责监督检查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

(九)会同市直各有关部门以及各镇街党(工)委、政府(街道办事处)管理纪检监察干部,以市纪委会同市委组织部为主做好各镇街纪(工)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工作,审核各镇街纪(工)委委员和市直单位内设纪检监察机构主要领导干部人选;按干部管理权限统一管理市纪委、市监察局各派驻(出)机构的干部;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云浮市纪委、云浮市监察局(云浮市预防腐败局)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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